转自:广东省科学技术厅(http://www.gdstc.gov.cn)
各有关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2016年“广东特支计划”申报公告》要求,现就做好我省2016年“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详见申报公告及申报指南(附件1、2) 二、申报要求
1. 申报人本年度只能申报一个项目,海外引进人才须已回粤工作2年以上(从2014年8月31日前回国,以与用人单位签署的正式工作协议或合同为准,“珠江人才计划”入选团队核心成员须全职在粤工作5年以上),并保证在今后5年内每年在国内工作9个月以上方可申报; 三、申报流程 广东特支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科技创业领军人才、科技创新青年拔尖人才采取网络在线申报,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人8月31日起即可登录广东省人才工作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rc.gdstc.gov.cn)进行在线申报。具体流程如下: (一)单位注册。首次注册的单位请登录平台,由单位管理人员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申报账号和密码。该账号仅用于本单位相关人才专项及申报人管理,无法进行项目申报;如需申报项目,可登录平台完善单位信息并为本单位申报人创建申报账号。已在“平台”或“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信息化综合管理系统”注册过的单位继续使用原有账号密码登录平台。(注:如忘记账号密码可登录平台首页“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找回单位账号或密码申请表》填写盖章后传真至020-83163914或扫描发送至gdytzxb163.com) (二)申报人。申报人从单位管理人员处获得申报账号后,即可登录平台完善个人信息并在线填写申报书,在线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三)单位审核。申报人在线完成申报材料的填写和提交后,由申报单位对其填写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申报流程提交至上级归口管理部门。申报单位需对申报人提交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形式审查不通过者将取消评审资格,请各单位严格把关(详见附件3)。 (四)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市、县(市、区)辖管的申报单位(含非公有制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将申报材料在线提交给地级以上市科技管理部门审核后提交至专项办;省直单位、中直驻粤单位、部属高校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直接提交至专项办。申报材料提交到专项办后不再退回修改,请各归口管理部门及相关单位严格把关(详见附件3)。 归口管理部门账号密码获取方式如下:
1.初次在本平台获取账号的归口管理部门请填报《归口管理部门用户名与密码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专项办,专项办核实后进行用户名与密码分发。 (五)形式审查。有关部门在线提交申报材料至专项办后,专项办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形式审查工作,对申报材料的合规性、一致性、完整性进行审查核实。申报书中所有填写内容须与附件佐证材料一致,如有缺失、虚报,前后矛盾者,视为形式审查不通过;形式审查不合格者(详见附件3),取消后续评审资格。 (六)申报人下载正式版本申报书并进行打印装订。申报书在线提交至专项办之后,申报状态显示为“等待专项办预受理”,专项办通过形式审查后,平台生成正式版本PDF申报书(带有水印号,无草稿字样),申报状态显示“等待受理纸质材料”。申报人登录平台下载正式版本PDF申报书,并按要求与附件合订,一式10份。 附件主要包含: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国内外任职证明、与所在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荣誉与奖励证书、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股权构成、公司业绩和近3年审计报告,成立不足3年则提交所有审计报告)等,具体以申报平台中要求为准。 注:《广东特支计划--申报书填写说明》、《广东特支计划--申报附件目录及提交要求》、《广东特支计划--纸质申报材料规范装订与提交说明》及《广东特支计划--推荐汇总表》请登录平台首页“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查阅并对照执行,不符要求者不予受理。 (七)纸质版申报材料逐级盖章。申报人按要求在申报书上签名确认后,逐级提交申报单位、上级归口管理部门盖章。 (八)正式行文推荐。地市科技主管部门或省直、中直驻粤、部属高校收到纸质申报材料后,应认真审核把关,确认无误后填写《广东特支计划——推荐汇总表》(附件6),以正式行文方式推荐上报。 (九)提交纸质版申报材料。归口管理部门将已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及《广东特支计划——推荐汇总表》(附件6)统一送交专项办。纸质申报材料一经提交,不退不改。 材料送交地点: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信息大楼1206室 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专项办公室 四、申报时间 在线申报时间自2016年8月31日开始至9月30日截止,纸质材料送交时间截止至10月20日,逾期不再受理。具体安排如下:
(1)市属申报人及单位应在9月30日17:00前完成在线申报及审核并提交至地市科技管理部门,相关部门应在10月10日17:00前完成在线审核并提交至专项办;
附件:1.2016年“广东特支计划”申报公告
省科技厅
2016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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