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广州市人民政府(http://www.gz.gov.cn/)
为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进一步优化中小微企业投融资环境,广州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了《广州市创新完善中小微企业投融资机制十条工作措施》,广州财政将出资设立5亿元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在构建符合广州中小微企业特点的信用评级体系之余,建立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机制。
构建中小微企业信用评级体系
建立“广州市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和融资对接平台”,实现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在互联网上的信息互交。并以此平台为基础,建立广州中小微企业信用大数据,逐步构建起中小微企业信用评价体系。
设立中小微企业融资再担保平台
由市属国有金融类控股集团出资、市财政和市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配套扶持,设立一家专门开展中小微企业融资再担保业务的再担保机构,通过财政资金净收益全额让渡给其他投资方,吸引金融机构参股再担保机构,推广小额贷款保证保险试点业务,完善政策性小额贷款保证保险模式。
建立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机制
制订出台《广州市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资金管理办法》,依托市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通过
(一)风险分担:对合作银行为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所产生的本金损失进行有限分担补偿;
(二)投资扶持:补偿资金对区级财政、国有企业直接或间接出资新设或增资的风险补偿资金或融资担保机构给予资本投入支持;
(三)风险准备金补助:根据担保融资额或融资额情况按规定给予一定比例补助等方式,逐步建立起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分担机制。
设立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
遴选多家金融机构设立“广州市中小微企业小额票据贴现中心”,对中小微企业持有的小额商业汇票进行贴现或质押融资。
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
设立中小企业发展基金,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专业管理、防范风险”的原则,市财政出资设立5亿元市中小企业发展基金,以股权投资方式支持先进制造业、电子信息业、生产性服务业、战略性新兴产业等领域的中小企业。
打造中小微企业公共服务平台
认定广州股权交易中心、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区、民间金融街、新三板挂牌公司定向增发路演询价平台等一批市级中小微企业公共(融资)服务示范平台。
开展优秀中小微企业信用贷款试点业务
与中小微企业融资风险补偿资金试点金融机构开展信用贷款试点合作,对于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为国家、省、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或工业设计中心的,战略性新兴骨干企业、高成长性中小企业和新业态领域扶持企业的,成功在新三板市场挂牌的,成功中标政府采购的四类企业分别给予一定额度信用贷款。
支持中小微企业开展设备更新融资租赁
实行融资租赁设备产品目录制管理,对首次开展租赁目录中设备更新融资租赁业务的中小微企业,市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按租赁合同设备投资额给予一定比例的贴息补助。
依托互联网金融强化中小微企业融资服务
以中小微企业信用信息对接平台为基础,有效打通第三方支付、点对点网络贷款(P2P)等互联网金融与信用信息平台间通道,探索建立“多位一体”互联网融资风险分担机制,支持中小微企业利用互联网平台实现直接融资。
建立中小微企业抵质押物统一登记平台
加快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规范不动产权评估机构,探索设立评估、交易、处置统一登记平台。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鼓励银行和融资性担保机构利用统一登记平台开展新型抵质押物融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