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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的通知
发布者:lipeishan    时间:2017/2/23    点击:10396

转自: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http://www.gzsi.gov.cn


穗科创字〔2017〕31号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7〕97号)(见附件1)要求,现将有关事项转发给你们,请各有关单位按通知要求,把握时间节点,积极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要注意做好宣传发动及项目推荐等工作。

    一、申报程序及时间节点

    (一)网上申报。

    申报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通过省网上办事大厅或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ov.cn)进行项目申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2017年3月6日17时。

    (二)审核推荐。

    鉴于省科技厅规定各地市网上推荐截止时间为3月15日17时,各区科技主管部门网上择优推荐截止时间为3月14日17时。

    (三)材料报送。

     1. 申报单位应在我委推荐项目后尽快打印书面申报书一式1份(如指南另有要求的,以指南为准),签章后送交各区科技主管部门;

     2.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将推荐项目书面申报书分类汇总及签章后,与项目汇总清单(需加盖公章)一并集中报送至我委受理点。除业务主管部门为市直单位、市属高校及市属科研院所外,我委不直接受理申报单位或个人的书面申报材料。

     3. 我委受理点为广州市科技项目评审中心(地址:越秀区连新路47号1楼;联系人:陈树君、张斌;联系电话:83772443、83322975)。

    鉴于省科技厅规定各地市书面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3月20日17时,各区科技主管部门集中报送书面申报书至我委受理点的截止时间为:3月17日17时。

    二、市科技创新委项目推荐工作分工及联系方式

    (一)关于重大科技专项

    1. 专题一至二十一、专题二十八至二十九(计算与通信芯片、移动互联网关键技术与器件、云计算与大数据管理技术、第三代半导体材料与器件、无人智能技术、智能机器人、新能源汽车电池及动力系统、增材制造(3D打印)技术领域)。

    由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负责办理。

    联系人:雷超旭、莫雪华,电话:83124032、83124034。

    2. 专题二十二至专题二十七(精准医学与干细胞领域)。

    由社会发展和基础研究处负责办理。

    联系人:陈洁、冯杰,电话:83124145、83124046。

    (二)关于应用型科技研发项目

    1. 专题0123至0133、专题0239至0243、专题0913至0918(高端新型电子信息、LED、新能源汽车、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领域)。

    由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处负责办理。

    联系人:雷超旭、莫雪华,电话:83124032、83124034。

    2. 专题0232至0238(生物、资源环境领域)。

    由社会发展和基础研究处负责办理。

    联系人:陈洁、冯杰,电话:83124145、83124046。

    三、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各区推荐项目数量

    根据省科技厅通知中应用型科技研发项目限项申报要求,我市可推荐32项,参照其分配原则,各区可推荐项目数量见附件2,请各区按分配的项目数量遴选推荐。

    四、各区组织项目遴选和推荐的有关要求

    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限项申报,往年各单位申报该专项的积极性较高,为确保项目遴选客观、公正,推荐高水平的项目参与全省竞争,请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在项目申报、受理、遴选、推荐等各环节将项目信息及时公开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特此通知。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的通知(粤科函规财字〔2017〕97号)

          2.2017年省应用型科技研发专项广州市各区可推荐项目数.doc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7年2月17日

(联系人:吴玲,联系电话:83124035)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第三批)的补充通知
下一条:关于再次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政府间国际科技创新合作重点专项2017年度申报指南的通知》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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