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法规
    > 服务平台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政策   
关于申报推荐2017年广州市科学技术奖的通知
发布者:lipeishan    时间:2017/3/23    点击:9944

转自: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http:///www.gzsi.gov.cn

穗科创字〔2017〕53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规定,现将申报推荐2017年广州市科学技术奖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人)的要求

    (一)市科学技术市长奖。

    申报2017年广州市科学技术市长奖人选应符合《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第八条和《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第九、十、十一条的规定,第十一条中“近五年”是从2012年1月1日起至2016年12月31日止。

    (二)市科学技术进步奖。

    申报2017年广州市科学技术进步奖项目除符合《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外,还应满足以下条件。

    1. 申报单位要求。项目单位必须是从事科学技术研究开发与应用推广的法人机构,项目成果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已实现产业化。第一完成单位应当是在本市注册登记的独立法人机构。

    2. 知识产权要求。项目应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并提供有效的证明材料,包括已获得专利权、著作权、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以及获得动植物品种权、农作物新品种审定证书;自然科学及基础理论研究成果必须以论文、专著形式公开发表,每位完成人必须是论文、专著的作者,并得到同行引用或评价。同一项知识产权在以往年获奖项目或本年度其他项目中使用的,不得重复使用。凡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解决前不得申报推荐。

    3. 成果已推广应用。

    (1)研究成果在2015年12月31日前已应推广应用。对涉及有审批要求的项目,必须提交相应的行业许可批准证明材料(如新药、医疗器械、动植物新品种、农药、化肥、兽药、食品、通信设备、电力设备、压力容器等),且在2015年12月31日前已获得批准。土木建筑工程类项目在2015年12月31日前已获得工程验收报告。论文、专著应在2015年12月31日前已公开发表。

    (2)申报项目应在2014年1月1日后通过科技成果评价(含验收、专利授权、行业审定、机构评价、鉴定、有关部门确认等)。各种新闻媒体的报道及个人信件不作为科学技术评价的证明。

    4. 已完成科技成果登记。申报项目必须完成科技成果登记,提交申报材料时已经获得了成果登记号,进入专家网络评审时必须提供《科技成果登记证书》。

    5. 项目名称命名要求。申报推荐项目名称不得出现企业名称(简称)和具体商品品牌等字样。

    (三)内部公示。

    申报2017年广州市科学技术奖的,应在本单位进行内部公示,公示内容见《2017年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附件3)中第56页的《公示内容及要求》,公示期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项目方可推荐。   

    (四)一致性要求。

    申报2017年广州市科学技术奖的,申报材料中的“完成单位、完成人”应与知识产权权利人、论文专著的作者或评价证明材料中的“完成单位、完成人”一致。如有未列入申报项目中的,相应的“完成单位、完成人”须出具放弃申报奖励的证明。

    (五)撤奖要求。

    为维护市科学技术奖的严肃性,请各申报单位认真组织填报,申报项目(人)一经市评审委员会评审,不得申请撤奖。

    二、推荐单位(专家)的要求

    推荐单位(专家)应符合《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和《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的相关规定,推荐时严格把关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一)择优推荐。

    推荐单位(专家)应建立科学合理的遴选机制,坚持推荐本地区、本部门优秀项目和人选。

    (二)严格审查。

    推荐单位(专家)应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时效性和一致性进行审查,并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审查内容见《2017年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附件3)中第57页的《广州市科学技术奖推荐材料形式审查不合格内容》,审查通过的,推荐单位(专家)应客观填写推荐意见,限500字以内,并按时完成。属专家推荐的,每位专家应分别填写推荐意见;审查不合格的不得推荐。

    (三)推荐市长奖人选的应征得被推荐人同意。

    推荐广州市科学技术市长奖人选时,应征得被推荐人本人同意,避免多人多次推荐。

    三、申报材料要求

    申报推荐材料包括主件材料和附件材料。主件材料包括《2017年广州市科学技术市长奖(进步奖)推荐书》和《2017年广州市科学技术市长奖(进步奖)推荐人(项目)简况表》,附件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证书、证明、论文、专著等,具体要求见《2017年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

    (一)填报要求。

     1. 主件材料由申报人和推荐人登录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网站(http://www.gzsi.gov.cn/login.html),按照《2017年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的要求填写,所填报信息应当完整、真实、可靠,文字描述准确、客观,重点突出项目的主要发现点、发明点和创新点。

     2. 附件材料需以JPG文件(大小不超过460*620像素)或WORD文件(同类附件合并为一个文件,大小不超过4MB)通过系统上传,应完整、清晰。

    (二)打印和装订要求。

     1.主件材料经申报系统审核通过后打印生成。

     2.《2017年广州市科学技术市长奖(进步奖)推荐书》和相应的附件材料装订在一起,附件需与上传到系统中的文件相一致,其中推广应用证明材料必须提供原件。首页无须另加封面,用线装订,不得采用胶装。

     3.《2017年广州市科学技术市长奖(进步奖)简况表》另册装订。

    四、其他事项

    推荐单位(专家)负责对所推荐的材料进行审查、盖章或签名、汇总和报送。

    (一)报送材料。

    1.在系统中打印《2017年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市长奖(进步奖)推荐汇总表》1份。

    2.《2017年广州市科学技术市长奖(进步奖)推荐书》和附件材料1份。

    3.《2017年广州市科学技术市长奖(进步奖)简况表》1份。

    (二)时间安排。

    1.申报系统开放时间:2017年3月27日上午9:00至2017年4月28日下午5:00时。

    2.推荐单位(专家)网上审查截止时间:2017年5月10日下午5:00时。

    3.书面材料受理截止时间:2017年5月15日下午5:00时。

   (三)受理窗口。

    1.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下塘西路37号广州生产力促进中心206-207室。

    2.工作时间:上午9:00-12:00时,下午2:00-5:00时(节假日除外)。

   (四)联系方式。

    1.受理窗口:袁旖宁、刘紫嫦;83491782、13610001907;83491758、13660302938。

    2.技术支持:王海、徐德军;83491531、13286838321;83491601、13430282305。

    3.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何国钧;83124052、13829710703。

    附件:1.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

          2.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实施细则

          3.2017年广州市科学技术奖励推荐工作手册.doc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7年3月17日


上一条:关于开展2016年产学研协同创新重大专项产业技术研究专题项目验收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开展对外科技合作项目成果统计的通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