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广东省科学技术厅(http://www.gdstc.gov.cn/)
粤科函基字〔2017〕1444号
各有关单位:
科技资源调查的主要对象为本省行政区域内拥有财政投入形成科技资源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企业,以及建有国家级科研基地的其他机构。本次科技资源调查对象为指定113家法人单位(以下简称“填报单位”,见附件1)。
科技资源调查主要内容为财政投入形成的大科学装置、科学数据信息、生物种质资源库(馆、园、圃、场)以及单台套原值为30万元(含30万元)以上的大型科学仪器设备等各类科技资源的状况,具体内容见附件2,国家规定的涉密内容不参加调查。2017年广东省科技资源调查的标准时间节点是2016年12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16年度。对于上年已纳入资源调查的法人单位,重点填报新增科技资源以及存量科技资源在2016年度的运行服务情况。对于新纳入的填报单位需按要求逐一填报相关报表。
此外,为促进我省大型仪器开放共享工作,进一步提升科研活力,本次调查同时向各填报单位征集大型科学仪器设备专家,征集到的专家将参与我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共享与服务平台(简称“粤科汇”,网址:www.showzy.cn)上的专家咨询和指导等工作,专家基本信息填报内容和报送时间见附件3。
广东省科技资源调查工作按照统一部署、分工组织的方式开展。省科技厅、财政厅负责科技资源调查工作总体设计和统筹协调。广东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以下简称“省平台中心”)受科技厅、财政厅委托承担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并将调查结果汇交至科技厅、财政厅,接受科技部、财政部的系统核查、现场抽查、专家复核等数据核查工作。
广东省各有关部门负责所属法人单位的通知、协调、推进等相关工作,并对所属法人单位上报数据信息进行审核。
广东省有关部门及所属单位通过粤科汇(网址:www.showzy.cn)进入广东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信息管理系统开展填报或审核工作。已纳入科技资源调查范围的法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继续沿用已有用户名和密码,登录系统并按照流程进行数据更新。新纳入资源调查范围的法人单位填报附件4表1,主管部门填报附件4表2,用于科技资源调查系统上的账号分配。
(二) 请主管部门于2017年9月25日前审核完毕后,提交并通知省平台中心进一步审核。
(三)
省平台中心将于2017年9月30日前通过调查系统完成数据审核,并打印我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连同我省各填报单位汇总表一并报送科技部基础研究司。
(二) 请主管部门加强组织协调和审核工作,确保所属单位认真完成本年度数据填报工作。
(三) 科技部、财政部将组织科技资源调查上报数据的核查工作。经核查,对存在故意瞒报、漏报等重大失误行为的法人单位,将给予公开通报。
(四) 请纳入科技资源调查的法人单位的填报负责人加入广东省科技资源调查QQ群:71893693
,其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负责人加入省资源调查主管部门QQ群:200460554。
联系人及电话:
1.省科技基础条件平台中心 陈树敏,020-83631073、83163451
2.省科技厅基础研究与科研条件处 凌贵,020-83163880
传真:020-83631073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连新路171号科技信息大楼6楼
邮编:510033
邮箱:chensmgdcc.com.cn(为本次调查工作接收文件的指定邮箱)
附件:1.2017年广东省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单位目录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广东省财政厅
根据《科技部
财政部关于开展2017年国家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基〔2017〕185号)相关部署要求,为及时掌握相关科技基础条件资源(以下简称“科技资源”)的存量和动态变化情况,进一步优化科技资源配置,夯实科技创新的物质技术基础,经研究,省科技厅、财政厅决定联合开展2017年我省科技资源调查工作,摸清财政投入形成的科技资源家底,支撑科技管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对象和调查内容
二、工作分工
三、时间进度安排
科技资源调查工作包括数据采集与填报、数据审核与汇总等工作。
(一)
请各填报单位组织本单位人员开展数据采集与填报,于2017年9月20日前填报完毕,在调查系统通过“数据采集—>数据上报”报送至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后,法人单位在调查系统通过“数据采集—>打印总表”打印法人单位科技资源调查信息汇总表(附件2表1),并加盖公章,一式2份报送省平台中心,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年9月30日(以材料到达时间为准)。
四、工作要求和注意事项
(一)
请各填报单位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保障、确保本单位科技资源调查数据的完整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2.科技基础条件资源调查表(格式)
3.大型科学仪器设备领域专家征集表
4.2017年新纳入资源调查的法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联络表
2017年8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