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http://www.gzsi.gov.cn)
穗科创字〔2017〕275号
广州高新区及区内各科技园管委会,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各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
将《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在孵企业、毕业企业、创业导师登记以及孵化器、众创空间数据更新工作的通知》(粤科函高字〔2017〕1774号》,见附件1)和《关于开展在孵企业、毕业企业、创业导师登记以及孵化器、众创空间数据更新工作的补充通知》(见附件2)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市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登记范围及时间要求
(一)请目前已在广东孵化在线平台登记的孵化器、众创空间组织在孵企业、毕业企业、创业导师登录平台参加登记;鼓励其他孵化器、众创空间及各级用户积极参与登记。
(二)本次孵化器、众创空间数据更新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11月17日,以后采用定期开放形式(一般在每季度末开放);在孵企业、毕业企业、创业导师登记工作暂不设时间限制,常年开放。
(三)在孵企业、毕业企业由所属孵化器用户审核;创业导师登记由推荐的孵化器或众创空间用户审核;孵化器、众创空间数据更新由市科技创新委进行审核。
二、登记条件和操作要求
参加登记和数据更新的用户,请详细参考附件1、3、4的相关操作要点及用户手册完成相关工作。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要对区内的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做好本次数据更新工作的宣传和组织发动工作。
附件:1.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在孵企业、毕业企、创业导师登记以及孵化器、众创空间数据更新工作的通知.pdf
2.关于开展在孵企业、毕业企业、创业导师登记以及孵化器、众创空间数据更新工作的补充通知.pdf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7年10月30日
(联系人:翟尧杰,电话:8312416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