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法规
    > 服务平台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政策   
[省经信]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 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lipeishan    时间:2017/11/27    点击:9075

转自:引政资助信息网 (http://www.yinzheng.org/

各地级以上市经济和信息化(大数据)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厅信软〔2017〕987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请你们做好以下工作: 
    一、请广州、深圳市自行组织企业申报和审核,于12月31日前将申报材料直接报工业和信息化部。 
    二、请其他各地市抓紧组织符合条件的单位自愿申报,原则上,珠三角国家大数据综合试验区7市(除广州、深圳外)各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3个,其他地市各推荐项目数量不超过1个。 
    三、请各地市(除广州、深圳外)经济和信息化(大数据)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审核把关,出具推荐意见函,于12月15日前将推荐意见函、项目申报书纸质版(一式两份)和电子版(光盘)报送我委(标准与应用处)。省属企业及相关单位的项目申报材料可直接报送我委。 
    四、我委在对推荐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后,择优选送工业和信息化部。
    附件:1.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
  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工厅信软〔2017〕987号) 
         2.2018年大数据产业发展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
2017年11月24日
相关附件:

上一条:广州产学研协同创新联盟办公室关于开展2017年度各领域创新联盟年度绩效评价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召开广州市科技成果转化政策落实情况及完善建议研讨会的通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