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广东省科学技术厅(http://www.gdstc.gov.cn/)
粤科函高字〔2018〕21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意见》(粤府〔2015〕1号)和孵化器后补助实施细则,省科技厅对自愿参加2016年度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运营评价的单位进行评审。通过形式审查、定量指标初审、专家评审等程序,被评为优秀(A级)的孵化器51家,评为良好(B级)的孵化器41家,评为合格(C级)的孵化器63家;被评为优秀(A级)的众创空间46家,评为良好(B级)的众创空间61家,评为合格(C级)的众创空间68家。
对全省被评为优秀(A级)的孵化器(51家)以及粤东西北地区被评为良好(B级)的孵化器(2家)、全省被评为优秀(A级)的众创空间(46家)以及粤东西北地区被评为良好(B级)的众创空间(6家),现予以公布(名单详见附件)。
希望各地市科技主管部门进一步加强对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的指导和支持。各孵化载体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强自身建设,提升服务能力,推动创新创业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发展。
附件:1.2016年度广东省科技企业孵化器运营评价结果(按地域)
2.2016年度广东省众创空间运营评价结果(按地域)
省科技厅
2018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