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科技部火炬中心(http://www.chinatorch.gov.cn/)
国科火字〔2018〕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各评价工作机构,各有关单位:
为做好2018年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系统(以下简称评价工作系统,网址:www.innofund.gov.cn)全年受理企业注册,2018年10月31日前受理本年度企业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请各评价工作机构及时进行企业注册信息核对和评价信息形式审查,省级科技管理部门合理安排入库公示和公告的批次、时间。
二、为了落实科技型中小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做好评价工作与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衔接,根据《关于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18号)有关精神,凡欲享受2017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应于2018年3月31日前通过评价工作系统提交《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表》。请有关企业及早在评价工作系统上进行注册、开展评价,以满足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备案工作进度。
三、为了加强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监督服务,今年下半年,请各省级科技管理部门负责组织评价工作机构开展已入库登记科技型中小企业信息抽查工作。有关具体工作要求将另行通知。
请各地科技管理部门加大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宣传力度,配合税务机关落实好相关税收优惠政策,探索精准扶持新政策、新服务,积极培育壮大科技型中小企业力量。
特此通知。
科技部火炬中心
2018年1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