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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办公室关于开展2018年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认定工作的通知》(粤经信办函〔2018〕53号,见附件1)要求,现就组织推荐2018年省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符合《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建设管理办法》(见附件2)第六、七、八条要求,在我市注册成立的,聚集各类创业创新服务资源,为小微企业提供有效服务支撑的载体和场所。包括各类符合条件的服务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的创业基地、创业园、孵化器;产业集群、中小企业国际合作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等产业集聚区中面向小微企业的园中园;依托高校和科研院所的大学科技园;行业龙头骨干企业设立的面向小微企业、创业团队、创客的创业创新基地等。申报单位为基地的运营单位。
二、申报程序
申报单位须按照省示范平台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的要求用A4纸将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向注册地所在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递交申报材料(纸版和电子版);同时登录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的“示范平台(基地)管理系统”填报数据和资料。
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纸版和电子版)进行审核、满意度测评、汇总和推荐上报。
三、有关要求
每个区推荐数量不超过3家。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将推荐文、汇总表、申报材料(纸版一式3份)及电子版,于3月15日前报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局(服务体系建设处)。申报单位向所在区递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日期请咨询各区联系人(见附件3)。
申报通知及相关表格可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委网站查询下载。
广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