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http://www.gzsi.gov.cn)
为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贯彻落实《广东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行动方案(2017-2020年)》(粤科函高字〔2017〕1226号),进一步提升我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以下简称孵化器)、众创空间的建设和管理水平,引导科技孵化育成体系提质增效,我委出台了《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后补助试行办法》(下称《后补助办法》)。本《后补助办法》包括5章12个条款。主要亮点如下:
一、支持对象的变化。支持对象从原来的孵化器运营单位、在孵企业、与孵化器相结合的投资机构、公共技术平台服务机构、众创空间运营单位、创客等调整为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的运营单位,简化支持的形式,通过重点对孵化器和众创空间运营单位的支持,引导其提升服务水平,强化服务意识。
二、精简扶持条款,聚焦提质增效。支持政策从原来的“需求导向”转变为新政策中的“结果导向”,孵化器的14项补贴和奖励、众创空间的12项补贴调整为新政策中的认定奖励和评价奖励,引导孵化器和众创空间积极申报上级部门认定的同时加强孵化培育,提升孵化绩效。
三、简化申报手续和审核难度。充分考虑实操性和导向性的结合,后续实施中科学引用上级部门统计数据,减少申报单位重复提供同类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