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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关于开展广州市2015-2017年创新平台与科技服务专项创新平台建设专题(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lipeishan    时间:2018/11/14    点击:12474

转自: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http://www.gzsi.gov.cn


穗科创字〔2018〕362号

各相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穗科创委〔2017〕3号)要求,现组织开展2015-2017年创新平台与科技服务专项创新平台建设专题(重点实验室)(以下简称“2015-2017年创新平台建设专题”)绩效评价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价目的

    客观分析和总结2015-2017年创新平台建设专题(重点实验室)总体实施情况、各项目管理实施情况、专题财政资金使用成效,对今后相关政策制定、创新资源有效配置提供重要参考依据。

   二、评价对象

    2015-2017年创新平台建设专题(重点实验室)共47个项目,其中2015、2016、2017年分别有23项、14项、10项,共涉及财政资金9400万元(详见附件1)。

    三、评价原则及方法

    本次评价工作以经济效率性、客观科学性为原则,通过比较法、因素分析法,结合专家评议和调查问卷等方式,以定量、定性分析相结合进行评价。

    四、组织实施

    本次评价工作由我委委托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作为第三方专业机构具体组织实施。

    五、评价内容

    分为项目层面、机构层面两个层次进行评价:

    (一)项目层面。主要评价项目管理、项目资金支出、项目绩效目标实现三方面内容。项目管理方面主要评价项目实施进展包括项目调整情况。项目资金支出方面主要评价资金投入和支出情况。项目绩效目标实现方面主要依据项目合同对照查看项目预期绩效目标的实现情况。

    (二)机构层面。主要通过收集和分析历年各重点实验室运行的相关成果数据,包括重点项目、论文、专利、人才、产学研合作、固定资产、资金投入等,对各重点实验室总体水平、运行效率、发展潜力等方面进行评价。

    六、评价时限

    (一)项目层面。对于正在实施未验收的项目,本次评价时间节点为2018年9月30日,基础信息表和自评报告的数据填报以此节点为截止时间;对于已完成验收的项目,本次评价时间节点以验收时间为截止时间;

    (二)机构层面。以自然年为周期填报,详见调查表填报说明。

    七、评价流程

    (一)项目单位自评并报送材料。

    (二)对项目单位自评材料进行初审。

    (三)对项目单位组织现场评价。

    (四)完成绩效评价报告初稿。

    (五)绩效评价报告初稿征询项目单位意见。

    (六)根据反馈意见修改完成报告终稿。

    八、材料报送

    (一)报送内容。

    项目单位填报《绩效评价材料》(附件2)、《调查问卷》(附件3)、《项目单位联络信息表》(附件4),并按《绩效评价材料》相关要求,整理附件材料。

    (二)报送形式。

    1. 电子版材料。请各项目单位将附件2、3、4的电子版材料以“(XX实验室)绩效评价材料”格式命名压缩打包,在11月20日(星期三)下午17时前发送至受理点电子邮箱825860154@qq.com。

    2. 纸质版材料。请各项目单位将《绩效评价材料》(附件2)一式一份用A4规格纸张双面打印胶装,须附目录和附件材料并加盖封面、骑缝公章。在11月23日(星期五)下午17时前寄(送)至受理点。

    (三)受理点。

    广东省技术经济研究发展中心(广州市先烈中路100号60栋607室)。联系人:陈丹华、陈峰,电话:87680602、87688200。

    九、要求

    请各项目承担单位高度重视本次绩效评价工作,实事求是、按时填报提交绩效评价材料,并对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十、其他

    为加强沟通协调,请各项目单位及时加入市级重点实验室绩效评价工作QQ群,群号为853074346,申请时请注明项目单位名称,群内提供相关报送材料模板等资料下载及咨询服务。

附件:1. 评价项目清单.pdf

2. 绩效评价材料.doc

3. 调查问卷.doc

4. 项目承担单位联络信息表.doc

广州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18年11月13日

(联系人:廖晨、吴玲,联系电话:83124160、831240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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