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政策法规
    > 服务平台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地方政策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省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lipeishan    时间:2019/1/25    点击:17908

转自:广东省科学技术厅(http://www.gdstc.gov.cn/

粤科函规字〔2019〕143号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国家、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切实提高科技统计与创新调查质量和水平,根据国家科技部《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发规〔2019〕11号)、《关于开展2018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国科火字〔2019〕1号)要求,我厅决定开展2018年度全省科技统计与创新调查工作。具体科技统计调查内容及组织实施通知如下:

   (一)国家综合科技统计调查。

    1.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非企业单位科技活动统计调查,包括科学研究与技术开发机构、科学技术信息和文献机构、县属研究与开发机构统计调查,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其他非企业单位的研究与试验发展(R&D)活动统计调查。

    2.地方财政科学技术支出统计调查。

    3.国家级科技计划项目跟踪调查,包括国家重点基础研究发展计划(973计划)和国家重大科学研究计划、国家高技术研究发展计划(863计划)、国家科技支撑计划、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跟踪调查等。

    国家专项科技统计调查。

    1.火炬统计调查,包括:(1)高新区和高新技术企业统计调查;(2)产业基地集群类综合统计报表;(3)创新创业类服务机构统计报表;(4)技术市场统计报表。

    2.科技成果统计报表。

    3.海峡两岸科技交流情况统计报表。

    4.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统计调查。

    5.科普统计报表。

    (三)省专项科技统计调查。

    1.高技术产品及高技术服务调查。

    2.技术创新专业镇调查。

    二、组织实施

   (一)组织分工。

    全省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由综合规划处牵头并会同有关处室组织实施。其中:国家综合科技统计调查由综合规划处组织实施;火炬统计调查由高新技术处组织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统计调查、科技成果统计调查、技术市场统计调查由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组织实施;科普统计调查由引进智力管理处组织实施;国际科技合作与交流项目统计调查、海峡两岸科技交流统计调查由交流合作处组织实施;创业风险投资机构统计调查由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组织实施;高技术产品和高技术服务统计调查由综合规划处组织实施;技术创新专业镇调查由农业农村科技处组织实施。

   (二)进度安排。

    2018年12月 部署和培训;

    2019年1~2月 基层填报;

    2019年2~3月 收表、审核与汇总;

    2019年3~4月 全省集中审核、汇总。

    请各单位、各部门结合自身实际,加强领导,统筹安排,做好各项统计年报、月报、季报及半年报的统计调查,并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做好项目统计调查工作。

    联系人及电话:

    综合规划处 郭秀强,020-83163874

    幸 雯,020-83163426-820

    附件:1.2018年度广东省科技统计调查实施方案

          2.关于开展2018年度全国科技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3.关于开展2018年度火炬统计调查工作的通知

广东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1月24日



上一条:关于组织申报“芯片、软件与计算”(芯片类)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的通知
下一条:关于延长2019年广州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和众创空间奖励性后补助专题申报截止时间的通知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