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自:广州市科学技术局(http://www.gzsi.gov.cn)
我局拟公开遴选符合资质要求的实施单位完成“2019年广州市科技成果登记及科学技术奖励服务”、“创交会平台广州地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两个委托项目。现将有关要求公告如下:
一、项目征集起始日期
2019年4月22日至4月26日(5个工作日)。
二、承担单位的资质和业务要求
(一)在国内依法注册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或企事业单位;
(二)具有独立的财务管理、财务核算和资产管理制度,依法缴纳税收;
(三)有符合要求的固定办公场所;能够优质、按期完成委托的服务工作;具有较强的组织沟通能力和专业力量。
三、委托事项工作内容
(一)2019年广州市科技成果登记及科学技术奖励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 广州市科技成果登记服务。按要求设立广州市科技成果登记材料受理窗口,配备专职人员负责科技成果登记工作。依据《广州市科技成果登记实施办法》及相关文件要求,对2019年广州市科技成果登记进行热线解答、材料受理、形式审查、协助公示入库、证书发放、情况监测分析和异议处理等;
2. 科学技术奖励服务。协助做好国家和广东省科学技术奖励对接与申报工作,包括政策宣讲、热线解答、材料受理、形式审查、汇总分析等;协助完成答辩、授奖工作;协助做好社会力量设立科学技术奖的组织发动及策划工作。
经费预算40万元以内。
(二)创交会平台广州地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1. 汇聚梳理2019中国创新创业成果交易会成果信息,以广州需求为导向,精准服务广州重点产业。
2. 举办具有针对性的成果对接活动,撮合供需双方对接成果,促进科技与金融服务结合,科技成果与产业发展结合。
3. 开展科技政策宣讲培训和成果评价服务。
经费预算48万元以内。
四、委托事项工作要求
(一)进度要求。于2019年12月底前完成年度工作;
(二)质量要求。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根据我局工作要求,按照时限确保相关工作事项服务质量,严守工作纪律,不泄露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
(三)验收方式。由受托单位提交项目总结报告,由我局审定。
五、需提交的材料
有意参与本项工作的单位需提交申请材料,包括:
(一)申请单位基本情况表(原件盖章,见附件);
(二)营业执照副本或登记证书(复印件盖章);
(三)具体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对工作内容的分析理解、工作实施方案、工作进度安排、人员及硬件保障、服务质量保障;
(四)证明本单位实力或能胜任本项工作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技术团队资质证明材料、曾担任或参与相关工作的证明材料、荣誉或奖项;
(五)报价及预算明细。
六、申请书提交时间、地址
以上书面材料(一式三份含电子光盘一份)密封后在本项目征集期内交至广州市科学技术局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地址:广州市府前路1号市府大院4号楼东座809室,邮政编码:510032)。
七、咨询电话
020-83124097、83124095 (工作日8:30-12:00、14:00-17:30)
八、我局将按内部遴选办法确定项目最终承担单位,并与其协商签订正式委托合同。
2019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