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日(8月4日),国务院印发《新时期促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以下简称《政策》),提出为进一步优化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发展环境,深化产业国际合作,提升产业创新能力和发展质量,制定出台财税、投融资、研究开发、进出口、人才、知识产权、市场应用、国际合作等八个方面政策措施。
其中,财税等方面的规定,或将为半导体行业带来一些显著的利好,甚至在这个中美贸易战持续、脱钩风险亦不可忽视的「大危机」背景下,催生出难得的产业「大机遇」。(参见《国家助力:推进集成电路产业和软件产业集聚发展》)
《政策》提出,国家鼓励的集成电路线宽小于28纳米(含),且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或项目,第一年至第十年免征企业所得税。……在一定时期内,对集成电路重大项目进口新设备,准予分期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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